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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节(1 / 2)





  是他喜欢的小姑娘吧,沈梦心想。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叶喻小迷妹挥着荧光棒:沈姐姐,看这里!是我是我就是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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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鉴于上章有宝宝问为什么第一章 见面了然后上一章又不认识了,(⊙o⊙)…因为现在写的是以前的事呀~

  第一章 你们现在就当楔子看吧,等写到后面就能把内容接上啦~嗯,就是倒叙~

  本来想用插叙的,边进行边回忆,然后写大纲的时候发现前面有好多可以写,如果只是插回忆,可能没办法写出沈梦对叶鸣的感情,所以索性就从前面开始写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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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么么哒~新跳坑的宝宝们有红包哦~记得让我看到你们可爱的小爪爪~经常冒泡的宝宝们也会随机发,爱你们~

  第4章 亦如初见(三)

  回到家里,沈梦将蛋糕连着纸袋子一起放进了冰箱里。

  她住的公寓是两年前在她身价大涨后,经纪公司给她买的,一室两厅七十多个平方,在闹市区一条相对僻静的街上,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,她一个人住绰绰有余了。

  换了一套舒服的家居服,沈梦半躺在沙发上,寻思着晚上该吃点什么。

  为了保持身材,她已经习惯了下午四点后不吃东西,哪怕再饿,顶多也就是啃个苹果。

  但是,今晚去了糕点屋,又带了两块蛋糕回来,说实话,她挺馋的。

  没有哪个女孩子不爱吃甜食,如果她的身份不是大明星沈梦,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,她绝对不会这么委屈自己。

  哎。

  沈梦望着冰箱叹了口气,她的小哥哥呀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他呢。

  思绪越飘越远,被突然震动的微信提示惊醒。

  沈梦拿起手机,是李可发来的:梦梦,和叶鸣谈得怎么样了?

  她来见叶鸣,李可是知道的。

  没什么好隐瞒的,沈梦简单地把叶鸣说的话发了过去,放下手机,走到厨房,把装了蛋糕的袋子拿出来。

  要不就吃一块吧?这么精致的蛋糕,放着不吃多浪费呀。

  可是吃了的话,接下来大概又要饿一个星期肚子了。

  沈梦纠结了一会儿,又把袋子原封不动地塞回冰箱,关了灯,眼不见为净地跑到卧室里去睡觉了。

  这一觉,她足足睡了十个小时。

  很久没有睡得那么香甜的沈梦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,满足地睁开眼睛。窗外的天已经大亮,她从床上起来,踩着拖鞋走到窗台边上,拉开窗帘,阳光顿时争先恐后地照射进来,洒在她的身上,暖洋洋的。

  她今天白天没什么事,只有晚上有一个小通告,下午再去公司也来得及。

  沈梦从衣柜里挑了一套休闲服换上,洗漱完毕后化了一个淡妆。镜子里的女孩有着一张鹅蛋似漂亮白净的脸蛋,眉眼弯弯,一双眼睛又大又圆,唇上涂了淡橘色的唇彩,她对着镜子抿了抿,满意地露出一个笑来,自信而又俏皮。

  沈梦用手机软件打了车,给司机报了地址后就一直看着窗外出神。

  早上的车很多,司机一边开一边不停地抱怨,得不到回应,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坐在后排的女孩,漂亮的长发挡去了她的半张脸颊,见她没有说话的意思,司机悻悻地闭了嘴。

  半小时后,到达了目的地。

  沈梦下车,站在一所老旧的孤儿院外。

  这个孤儿院看起来有些年头了,大门还是十几年前那种需要人推的两米多高的铁栏栅,因为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,上面的黑漆七零八落地掉了许多。

  门没有锁,一条又黑又重的铁链挂在旁边。

  沈梦才伸手碰上铁门,旁边门卫室的窗户里探出了一个人头:“小姑娘,你来找谁呀?”

  熟悉的声音霎时便勾起了儿时的回忆,沈梦觉得眼眶有点泛酸,但仍是笑着对那人开口:“福伯,我是小梦,你还记得我吗?”

  被她称作福伯的男人先是愣了愣,然后似乎记起了这个名字,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笑:“是小梦呀,几年没见,都长那么大了!”

  福伯已年逾六十,在蓝天孤儿院看了几十年的门。来过孤儿院的孩子很多,但大部分没多久就被新的家人领走了,福伯对那些孩子的印象不深,只有少数几个在孤儿院住了很多年的,他才记得。

  沈梦就是其中一个。

  福伯笑呵呵地打开铁门出来,他的背有点佝偻,年纪大了,走起路来也不如十年前矫健。他不看娱乐新闻,还不知道沈梦早已今非昔比,拉着她的手亲切地说:“我还记得那年你离开后,说会回来看老头子我的,结果我等了一年又一年,都不见你回来,还以为你把我给忘了呢!”

  “怎么会呢。”沈梦抱了抱他。

  当年她离开孤儿院后就一直跟着一位舞蹈老师学跳舞,那位老师是b市的人,她就和她一起去了b市。后来她忙着考表演学院,忙着四处拍戏,直到两年前才重新回到a市定居。但由于工作的关系,每回想来孤儿院看看,却总是因为这个那个原因冲突了,以至于今天才来。

  “福伯对我就像亲爷爷一样,这些年我一直都想着你,想着院长,还有孤儿院的叔叔阿姨们,他们都还好吗?”沈梦笑盈盈地问他。

  福伯点头:“都好。”

  *

  孤儿院内的布置还是和她离开那年一样,连食堂门口写着菜单的小黑板都原封不动地挂在墙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