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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非(2 / 2)


  阮重笙起身,“夫人。”礼数周到。

  想这位罗夫人既然是阮家旁系女,阮重笙自报家门时索性说了全名。看来这位夫人跟本家还是有联系的,只一个名字就知道他是阮家新认回来的“公子”。

  罗夫人颤巍巍过来扶他,都没留意旁边晋重华的气定神闲,“不敢不敢!笙公子来有何贵干?”

  她显然是个久居高墙里的妇人,说话干瘪磕绊,不善与人沟通。

  阮重笙安抚道:“夫人客气。我们是来贵府寻人。”

  进来时小厮就告知了管事的三个老爷都不在,阮重笙方直接请了这位夫人。

  罗夫人开口:“是为了……那几位大人?”

  罗夫人确实出身修仙大家,但她充其量是个有劣质灵脉的旁系庶女,天赋并不好,对这些正经名门的天骄带着骨子里的畏惧。

  提起天九荒,都一副遇到禁忌的模样。

  阮重笙有点不明白这样的妇人当年哪里来的胆子和魄力抛夫弃子,再嫁人妇的。

  “高公子和慕容公子今早便出门了,天云公子和六个护卫昨日已经走了。”

  晋重华抬头,“六个护卫?”

  罗夫人这才惊觉旁边还有个主,揣摩不透他身份,便谨慎道:“是的。都带着剑,称呼那位为‘二公子’。”

  晋重华传音过来:“是苍茫的‘六剑’。”

  苍茫是个有诸多死士的门派,其中就包括“六剑”。

  这六个人是死士出身,彼此间也是亲兄弟。六兄弟同修剑道,单独看不足为惧,可合力摆出的剑阵,据说连仙门大能都可顷刻斩杀。

  可谁都知道,这六个人,隶属于苍茫少主,天云岚。

  雁丘位于东北,苍茫紧连地处北荒,常年飞雪漫天,雪山顶上设了个神坛,按惯例,主事人除却一些例行事宜,是不得离开神坛的。

  天云岚是将这惯例贯彻成了规矩的人。除了每年四月的时天府求学,他从未离开过神坛半步。日夜与祭文与风雪相伴,年纪轻轻就一头华发,天九荒时常传这位天云少主已进入臻境,只差坐地飞升。

  晋重华道:“他不会离开祭坛,也不会做这些无聊事。”

  他说的极为笃定。

  慕容醒和高枕风不在阮重笙当然知道——他本来就只是来测天云歌底细。可惜这一趟跑空了。

  阮重笙遗憾道:“那就叨扰了。”

  “哎!”罗夫人叫住他,“天云公子把这个留给了小女玩耍。”

  她摊开手掌,躺着一枚小小的铜钱。

  就是一文钱。

  阮重笙拿起来端详,只不过背后刻着一个小小的“天云”,像一个标记。

  罗夫人道:“这些仙家东西,小囡恐怕承不住。天云公子曾提过在金陵有个阮姓朋友,应该就是公子吧?那就由公子代为保管才好。”

  相当于把一个烫手山芋甩出去?

  阮重笙轻轻嗤了一声,看着罗夫人这张脸,觉得有点不舒服。

  大概是替浅朱不值。

  她提起女儿的时候,神情是做不了假的关切与爱护。就像无数普通母亲一样,把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当做珍宝,放在心尖尖上疼爱。

  可是这份疼爱没摊匀,不曾施舍给她第一个女儿。大概对于一个有如意郎君,有三个儿女,还有微弱灵息驻颜的贵夫人来说,一个抛夫弃子的证据,一个象征她不光彩过去的,已经沦落风尘多年的女儿,也是不值得认的了吧。

  糟蹋了那用来浇愁的酒。

  “夫人。”阮重笙也将一物交给她,“有人托我转交。”

  阮重笙有阮家人的身份,其实比这个信物不知好用多少。浅朱不是不知道,可能只是觉得,这东西留着是真的没有意义了,随手赠出,再被随手扔在哪个犄角旮沓就是最好不过的结局。

  只是阮重笙觉得,还是要物归原主。

  为何把一个小荷包当做信物?

  因为这是当时京都富贵梦里,美丽温婉的母亲一针一线绣给小女儿的东西。

  “这是给囡囡的。”母亲抚摸着女儿的垂髫,“我们囡囡已经七岁啦。”

  哪怕九岁开始的流离坎坷,哪怕后来得知母亲离开真相,浅朱从来没有抛下过这个小小的,绣工拙劣简陋的荷包。

  罗夫人颤抖着嘴唇。终成痛哭:“我……对不起她。”

  阮重笙点头,“夫人知道就好。”